通 知
根据市安管总站的要求:即日起凡办理“安管人员”报名的单位及个人,为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需持单位介绍信(盖公章),并同时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经办人有效联系方式。
同时市安管总站将加大抽查力度,不定时、不定期的对申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一经发现虚假资料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一经查实,后果自负,协会不予退费!!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