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07〕170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筑安全培训学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筑安全培训学校)创建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渝建发〔2007〕15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筑安全培训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7〕172号)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0个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筑安全培训学校)开展创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7年9月1日~9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凡符合《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筑安全培训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标准条件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均可申报。试点学校个数暂定为100个。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由拟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建委办公大楼7楼,联系人:杨晓辉,联系电话:63672076)提交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申请书及创建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场地设置、器材设备、管理制度、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师资力量等。
(二)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接到申请后,会同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按照有关要求,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学校的软硬件设施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及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建委审定。确定的试点农民工业余学校名单由市建委统一公布。
(三)试点阶段,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负责对列入试点的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三、试点奖励
凡纳入试点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会将提供以下支持:免费提供参加学习的农民工教材及学习用具(笔记本和笔)每人一套;每所学校免费赠送电视机一台、DVD机一台;每所学校补贴教育培训费用1万元。此外,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还将免费赠送教学音像光盘一套。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