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办〔2013〕8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3年6月3日6时30分左右,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截至16时25分,事故已造成119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认真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要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深刻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把救人作为最重要任务,调集消防、医疗等专业应急力量实施有效救援,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采取进一步措施有效制止此类事故发生。近段时间,我市相继发生了江津“5.22” 烟花爆炸事故、石柱“5.30”危化运输事故、垫江县“6.1” 烟花爆炸事故,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现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吉林“6.3”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在交通运输、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冶金以及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各行业(领域),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全面检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及维护情况。
对排查出的高危高风险点,要督促企业落实监管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普查、建档、检测、评估。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的重大隐患,又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高危高风险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二、再次掀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潮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交通要开展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的“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煤矿行业要全面贯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建设施工要重点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重点开展以露天矿“用机械、先剥离、分台阶、控边坡”、尾矿库“有设计、牢筑坝、设监控、防水害”、天然气采输“控井喷、防中毒、阻泄漏、禁占压”、地质勘测“严管理、防地灾、强机运、重装卸”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开展以重点重大自动化、危险作业指令化、视频监控规范化、安全培训全员化的“四化”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全面落实上班有证、操作规范、存药限量、无药检修、厂长带班的“五条规定”专项整治;工贸行业要全面落实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七条规定”;消防要重点开展以“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回头看”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激励约束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从源头控制重大安全隐患。
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强化风险和安全责任意识。要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在预防为主上狠下功夫,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础工程,一项治本之策,一项长久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安办。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