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安办〔2013〕8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3年6月3日6时30分左右,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截至16时25分,事故已造成119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认真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要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深刻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把救人作为最重要任务,调集消防、医疗等专业应急力量实施有效救援,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采取进一步措施有效制止此类事故发生。近段时间,我市相继发生了江津“5.22” 烟花爆炸事故、石柱“5.30”危化运输事故、垫江县“6.1” 烟花爆炸事故,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现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吉林“6.3”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在交通运输、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冶金以及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各行业(领域),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全面检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检查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及维护情况。
   对排查出的高危高风险点,要督促企业落实监管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普查、建档、检测、评估。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的重大隐患,又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高危高风险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二、再次掀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潮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交通要开展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的“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煤矿行业要全面贯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建设施工要重点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重点开展以露天矿“用机械、先剥离、分台阶、控边坡”、尾矿库“有设计、牢筑坝、设监控、防水害”、天然气采输“控井喷、防中毒、阻泄漏、禁占压”、地质勘测“严管理、防地灾、强机运、重装卸”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开展以重点重大自动化、危险作业指令化、视频监控规范化、安全培训全员化的“四化”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全面落实上班有证、操作规范、存药限量、无药检修、厂长带班的“五条规定”专项整治;工贸行业要全面落实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七条规定”;消防要重点开展以“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回头看”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激励约束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从源头控制重大安全隐患。
   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强化风险和安全责任意识。要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在预防为主上狠下功夫,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础工程,一项治本之策,一项长久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安办。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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