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接受服务(监管)对象赠送的礼金(包括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礼券、购物卡、微信红包等)。
二、严禁参加服务(监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监管)对象借款、借车或让其为个人购买物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严禁向服务(监管)对象推销建筑材料、设备、书报和介绍业务。
五、严禁接受服务(监管)对象的请托干预审批、服务、监督工作。
六、严禁其他违反党风廉政的行为。
中心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服务对象可直接向市纪委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组举报,也可向市城乡建设审批服务中心领导反映。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重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