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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智慧工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7-05] 阅读次数:2498 收藏】【打印】【关闭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号)既定的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与〈2019年15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渝建〔2019〕242号),现就开展2019年“智慧工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备人员实名制管理、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11项“智能化应用”的,可认定为“智慧工地”;除具备上述11项“智能化应用”,还具备BIM施工“智能化应用”的,可认定为“BIM智慧工地”。对其中的“BIM智慧工地”和智慧管理成效突出的“智慧工地”,可认定为“智慧工地”优秀示范项目。两江新区“智慧工地”相关认定工作由两江新区建设局自行开展。
二、“智慧工地”申报
2019年“智慧工地”申报方式,为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区管工程),以及市质监总站和市安全总站(市管工程),通过登录重庆市“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500000.z023.cn)进入“智慧工地”申报模块,将拟申报项目的信息,按要求录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2019年“智慧工地”申报工作,于7月15日起启动。
三、“智慧工地”验收
2019年“智慧工地”验收,分为实名制元素验收、安全元素验收、质量元素验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验收:
(一)实名制元素验收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定具体牵头人员实名制管理“智能化应用”推进的机构,负责开展辖区内申报“智慧工地”的项目中,人员实名制管理“智能化应用”涉及的APP和人脸识别考勤门禁系统等设备设施安装运行、数据上传,以及项目运用该应用进行实名制管理情况的验收工作,并填写《2019年“智慧工地”实名制元素验收表》(附件1)备查。上述验收合格后,各区县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果录入“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管处进行核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或安全监督机构,应在7月15日前,利用APP完成辖区内拟申报项目的位置定位工作。
(二)安全元素验收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开展对辖区内申报“智慧工地”的项目中,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等5项“智能化应用”设备设施安装运行、数据上传,以及项目运用上述应用进行安全管理情况的验收工作,并填写《2019年“智慧工地”安全元素验收表》(附件2)备查。上述验收合格后,各区县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果录入“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由市安管总站进行核验。
(三)质量元素验收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开展对辖区内申报“智慧工地”的项目中,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BIM施工等5项“智能化应用”运用情况的验收工作,并填写《2019年“智慧工地”质量元素验收表》(附件3)备查。上述验收合格后,各区县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果录入“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由市质监总站进行核验。
(四)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验收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定具体牵头“智慧工地”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智能化应用”推进的机构,负责开展对辖区内申报“智慧工地”的项目中,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智能化应用”运用情况的验收工作,并填写《2019年“智慧工地”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元素验收表》(附件4)备查。上述验收合格后,各区县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果录入“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由市造价总站进行核验。
市管工程由上述核验部门或单位直接开展验收工作。
四、“智慧工地”认定与表彰
对实名制元素、安全元素、质量元素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元素验收核验通过的项目,“智慧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认定为“智慧工地”或“BIM智慧工地”,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发文公示。对其中项目数据与“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稳定性好,且为“BIM智慧工地”或智慧管理成效突出的“智慧工地”,“智慧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认定为“智慧工地”优秀示范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发文对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全市表彰,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诚信加分。鼓励各区县按不低于《2019年15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下达的“智慧工地”建设指标20%的数量建设“BIM智慧工地”,提升智能建造水平。
五、工作要求
2019年1500个“智慧工地”建设任务,作为纳入市政府督查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既定工作任务。对按要求应打造为“智慧工地”而工作推进不力、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项目参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对目标任务推进滞后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将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年底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区县,将进行扣分。
六、咨询电话
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管处:023-63656515。
市安管总站:023-63675603。
市质监总站: 023-63672061。
市造价总站:023-63672038。
市审批服务中心:023- 63320580。
 
附件: 2019年“智慧工地”验收相关表
                                           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