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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10-14] 阅读次数:963 收藏】【打印】【关闭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外入渝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671号)文件要求,经市住房城乡建委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涉及的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共293家,受检企业名单见附件。本通知通过入渝信息报送系统自动推送至受检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20191015—20191110日)
受检企业对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检查修正(对信息未及时更新或人员已离岗的情况可自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人员为本企业自有人员。
(二)报送资料(20191111—20191210日)
受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大厅411号窗口(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报送2项资料:一是企业基本信息表,基本信息表导出路径:在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系统V2.0”中企业登陆界面点击企业信息管理栏中的企业信息,点击导出自动生成企业基本信息表。二是在渝人员社保缴费明细表及有效查询方式。
(三)集中检查(20191211-20191225日)
一是核查企业报送资料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并核实企业人员社保情况。二是抽取部分企业实地查看办公地点、在渝负责人、应急联系人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
三、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果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全市通报。检查结果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建[2019]310号)相关规定处理,具体如下:
1、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须在自通报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入渝信息处于屏蔽状态,整改合格后解除屏蔽。
2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的,认定为不配合、逃避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屏蔽入渝信息1年,全市通报。
3受检资料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注销其入渝信息,全市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抄送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注销之日起3年内不再受理其入渝信息申报。
(二)检查结果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公告。
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3676396
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电话:63672121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