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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10-29] 阅读次数:792 收藏】【打印】【关闭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外入渝相关工程监理企业: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19]44号)文件要求,经市住房城乡建委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涉及的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14家,受检企业名单见附件。本通知通过“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自动推送至受检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20191028—20191130日)

受检企业对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检查修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人员为本企业自有人员。

(二)报送资料(2019121—20191215日)

受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大厅411号窗口(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报送2项资料:一是企业基本信息表,基本信息表导出路径:登录信息平台后,点击左侧菜单栏里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版块,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信息报送表。二是在渝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及有效查询方式。三是企业人员社保承诺书。

(三)集中检查(20191215-2020115日)

一是核查企业报送资料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并核实企业人员社保情况。二是抽取部分企业实地查看办公地点、在渝负责人、应急联系人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

三、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果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全市通报。检查结果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处理,受检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1、受检资料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的;

3、企业报送资料不合格。

受检资料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屏蔽入渝信息12个月;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的,屏蔽入渝信息6个月;企业报送资料不合格的,须在通报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入渝信息处于屏蔽状态,整改合格后解除屏蔽。

(二)检查结果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公告。

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3676396

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电话:63672121

 

    附件:2019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