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简单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主动服务、高效服务、务实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水平,减少企业申请事项,缩短办理时限,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济类型、注册地址两项变更事项进行优化,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济类型、注册地址变更通过后,系统同步自动更新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企业在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申请时,无需再次提交上述变更内容。
二、除上述两项变更事项外,企业如需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事项,仍按正常变更流程进行申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