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效,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感和满意度,现就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注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数字化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济性质(类型)等信息变更后,尚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应当登录重庆政务服务网(https://zwykb.cq.gov.cn)点击“法人服务”栏目,在线选择变更申请事项类型,变更相应信息。
企业无需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核验等方式自动抓取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所载信息。符合变更要求的,系统自动受理并完成变更审查,同步更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载相应信息,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实现即时办结。
二、实行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联动办理
自即日起,实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联动“一次办”,企业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企业资质证书所载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济性质等信息变更后,系统自动同步更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载相应信息,自动审批并生成电子证书,实现即时办结。
三、实行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联动办理
自2025年11月1日起(具体以新资质系统正式运行时间为准),实行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联动办理。企业申请注销最后一项资质时同步申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自动联动相关流程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随即失效,实现即时办结。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