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质效,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一)新申请事项。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工伤保险参保明细、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等5项材料由系统自动调取,企业仅提交8项材料。
(二)延期事项。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保险凭证不再提交,企业仅提交延期承诺书,其余材料均由系统自动调取,无需企业提交。
(三)变更事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单位地址等信息变更无需企业提交申请与材料,该事项与其资质变更联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后,系统自动同步校验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符合要求的自动完成变更。若企业资质变更后,新任法定代表人暂未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可待法人取得A证后,企业线上单独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无需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系统自动校验完成变更。
(四)注销事项。企业无需提交注销申请,其全部资质完成注销时,系统同步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严格人员资格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60号)要求,依法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在职人员,应当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三、其他事项
(一)市审批服务中心受市住房城乡建委委托,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的具体工作。
(二)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市住房城乡建委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操作流程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依托数字赋能,实现审批模式从“人工主导”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与获得感,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将于2026年7月1日实施。
二、本次优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哪些举措?
(一)大幅精简申报材料。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对接住建部及我市市场监管、人社等业务数据。对可通过系统在线调取、核验的证照及证明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优化后,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工伤保险缴纳证明、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等材料不再提交。
(二)积极构建智能化审查监督体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智能化建设,对于系统在线调取的材料,全部实行智能化自动审查。同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全过程实行智能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审查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事项材料有哪些变化?
本次优化调整后,新申请事项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3项,精简至8项;其余5项材料由系统自动调取,企业在系统内完成勾选后报送。
新申请事项需企业自行报送的8项资料为:1.承诺书;2.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5.安全生产投入材料;6.职业危害防治措施;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本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四、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事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对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的企业,仅需提交企业延期承诺书,其余材料由系统直接调取后,企业在系统内完成勾选后报送。同时,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保险情况,不再纳入延期材料,改由监管部门在施工现场核查。
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注销事项还需要提交材料吗?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注销事项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和材料,实行与企业资质相关事项联动办理。当企业资质完成变更或者所有资质注销后,系统将自动同步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注销对应操作,实现实时无感办理。
六、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有哪些要求?
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60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哪些要求?
(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是所在企业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二)对于超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五部门令第56号)执行,所在企业应当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具体事宜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02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