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批服务中心稳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切实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坚决纠正“以批代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真空,市审批服务中心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安排下,稳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有条不紊部署开展有关工作。
一是助推出台《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1〕216号)。在委建管处统筹部署下,结合近三年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经验,中心起草了《动态监管规则(代拟稿)》,初步构建了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体系。在初稿基础上,多次征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意见,多次论证各条款的合法、合规、合理及可操作性,并多次参与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规则文本。《动态监管规则》于10月21日正式出台,为今后顺利开展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重点核查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有理有据、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及时召开宣传贯彻《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试行)》视频会议。经报请委分管领导同意,11月2日,中心组织全市43个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召开视频会议会议由中心副主任周剑锋主持,委建管处副处长曾泠翔参加会议。会上,中心法规科开展了《动态监管规则》政策宣讲,浪潮软件公司讲解了监管操作系统。会议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要从监管上守住底线,行动上压实责任,要从举措上相互协同,宣传上营造氛围,认真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三是适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资质动态监管规则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目标、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分工、2021年及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管工作推进有目标、分工有组织、过程有监督,搭建目标、组织、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权责明确、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供了执行依据。
四是高效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重点核查工作。会后,中心雷厉风行、紧锣密鼓抓好落实,立即于11月3日组织全市所有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建设工程企业检查名录库和动态监管检查人员库。随即按照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检查对象抽取比例和数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委建管处、中心监督下采取信息化手段分片区现场抽取“检查对象”。后应防疫形势及管控要求,紧急中断现场抽取,立即会商技术支持单位采用视频抽取、事后签字确认的方式线上抽取受检企业。同时,应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需求,按规定申请开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核功能资质锁,确保建设工程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下发了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了检查人员名单、受检企业名单、工作时限,印制了检查通知,明确了依托中心领导包片联系指导区县机制、适时开展抽查督查以督促各区县高质量完成动态监管工作相关事宜。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动态监管规则》,稳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规则流程,净化规范资质市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建筑行业秩序,真正实现工作初衷和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