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    新闻动态    \    
                                        >>信息查询
8月1日起 重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3-07-17] 阅读次数:233 收藏】【打印】【关闭



来源:重庆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实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对全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此次告知承诺制的施行范围为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新办、增项、升级(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的重新核定除外)。

具体实施流程分如下:首先,由企业提出资质许可申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次性告知企业许可条件、申报要求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和愿意承担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随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开展形式审查后直接作出许可并向社会公告。

接下来,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对申请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因弄虚作假或违反承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

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出资质申请的企业可登录“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按相关提示查阅告知内容《工程监理企业告知承诺制资质申报告知书》,在网上填报《资质申请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等申报信息材料,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在相应审查通过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颁发资质证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将企业申报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企业取得资质后,在核查未完成前,不得进行资质相关信息变更。

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审批管理,确保本区域内告知承诺制工作顺利开展。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强对各区县的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纠正,通报相关情况。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资质,3年内不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将不良信用行为纳入信用记分处理。